严查“抬价”保市场稳定 福建曝光首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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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月28日电 (叶秋云)疫情当前,市民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的需求骤增,让不良商家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8日曝光首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五例。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从快从严查处了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此次曝光的五例案件就在其中。

案例显示,1月27日,福州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对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清第一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锦华牌9012-B折叠式颗粒物防护口罩进价为每个4.5元,售价为每个20至30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和销售三无产品违法行为。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1月26日,漳州市诏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梅岭镇下河村何志彬卫生室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抬高价格出售一次性医疗口罩,从1.5元/个大幅提高至4元/个,且没有明码标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诏安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日前,大米、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发生显著上涨,对市民生活特别是抗击疫情产生了不利影响。1月26日,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闽侯县鸿尾中闽亿佳超市进行检查。

经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1月26日销售“50秋田小丁”大米,标价为135元/包,实际结算价格为260元/包,涉嫌构成价外加价违法行为。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此外,还有两例分别为泉州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当地药店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广大群众遇到或发现同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拨打“12315”电话举报。(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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